各有关单位:
根据广东省实施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》细则(粤价协[2013]010号)的规定,为了保证我省造价员队伍水平,对调入我省从业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要进行专业知识能力测试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持外省造价员管理机构或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颁发的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》的造价员,在其验证期(有效期)范围内,可以申请入粤从业。
二、申请入粤从业登记变更,应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申请,填写打印《广东<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>(跨省调入)变更申请表》,并提交以下资料到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办理:
1、《广东<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>(跨省调入)变更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;
2、申请人造价员资格证书;
3、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(两份);
4、申请人近期小一寸白底彩色同版免冠照片两张。
三、资料核实无误后,对申请人进行专业知识能力测试。测试的主要内容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、法规规定等。
四、测试合格者,给予办理入粤变更手续,在十二个工作日后领取新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。测试不合格者须参加省造价协会举办的继续教育学习。
本通知自2013年6月1日起实行。
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
二○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